品牌营销广告策划及设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发表时间:2023-11-07 08:43
各参选单位: 黄石城市发展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拟对品牌营销广告策划及设计服务项目在企业平台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品牌营销广告策划及设计服务项目; 2.服务周期:预计12个月,以比选人实际需求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项目预算:2.6万元/月。参选人应以单月费用报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4.工作内容:按需为一个品牌提供营销广告策划及设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比选文件“七、服务需求”)。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涵盖广告设计、策划类内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参选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选企业进行信用查询,参选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其参选无效。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文件的要求 1.参选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参选报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类似业绩和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加盖公章)。 2.参选文件的规定: (1)参选人应提交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参选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2)参选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 (3)除参选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参选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参选文件将会被拒绝。开标会现场,参选文件开封后不得再进行修改(除法律规定的澄清、说明程序之外)。 四、在比选开标时,当参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作废标处理: 1.参选文件逾期递交或者中途撤标的; 2.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的要求密封完好的; 3.比选开标时参选人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4.参选人授权代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五、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参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参选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包括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参选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或明显存在恶意低价的; 5.参选报价形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如要求报总价却只报单价,或要求报单价却只报总价的); 6.参选文件中不含报价,或存在两个及以上相互矛盾的报价的; 7.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参选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委员会书面通知参选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参选人的澄清、说明超出了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了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参选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的。 六、报名方式及比选评审方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参选单位于2023年11月9日(周四)下午17点30分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440570841@qq.com),待比选人确认后领取比选文件及清单,请参选单位及时关注邮箱。(报名表模板见官网下载中心-文件下载专栏)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9点30分。(该时间既是比选开标时间,也是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145号华新旧址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城发商管集团(进门右上坡500米左右)一楼会议室。 4.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于开标时间到来前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参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参选人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有关参选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5.开标会结束后,参选人代表离场,比选人组织评委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开标及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公布中选公告。各有关当事人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黄石城市发展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中选单位并发放中选通知书。 七、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以中标人的中标报价作为单月服务费(投标报价已含5000元/月的绩效,每月提供服务无误后方可支付,若提供服务不合格,比选人将作出说明并扣除相应绩效) 2.服务费按月支付,乙方每月提供服务完毕后,甲方制作该月应付费清单,双方确认无误后支付。 3.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八、参选人须知 参选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参选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参选人。参选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中选单位确定原则 1.符合以上资格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值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2.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对参选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比选时参选单位数量须不少于3家;若比选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不足3家(大于1家),评委一致认定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详细评审。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14-6367732 邮箱:1440570841@qq.com
黄石城市发展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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